也是昨天看到的……
我眼花了嗎?這版面還真是眼熟耶……:-P
打開原始碼一看,嗯嗯,連last update時間都一樣呢。XD
昨天後來繼續在YouTube上面亂晃,看到這兩個有趣的影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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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書架的時候剛好又翻了一下這本駭客倫理與資訊時代精神,書中的序這樣說:
根據駭客們透過網路共同編篡的「行話檔」(Jargon File),駭客一詞被定義為「一群高度熱中於寫程式的人」。他們「相信資訊的共享是一種力量強大的美德,並且認為,盡可能藉由撰寫自由軟體,以及促進資訊及電腦資源的自由流通,以將他們的專業技能分享給大眾,這是駭客的道德義務。」
會提到這個是因為晚上看到Jserv的文章才知道有「第一屆駭客才藝大賽」這麼一個活動,看到裡面的報名資格實在有點噴飯:
報名資格
既然是《駭客才藝大賽》,當然就得要駭客才能參加。不過,甚麼是駭客呢?
根據主辦單位的定義,所有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都可參加。
- 符合維基百科對於hacker的定義。
- 名列台灣電腦十大高手之一。
- 看得懂駭客辭典裡10個以上的行話。
- 曾經使用過破解版軟體。
- 會自己架設部落格,或是會改css。
- 喜歡Google/Firefox甚於MS/IE。
- 家裡有兩本以上任何領域的DIY書籍,例如Make或貓咪玩具DIY。
- 看過《駭客任務》n遍。
- 相信"只要有心,人人都可以是駭客"。
常看生活智慧王
「曾經使用過破解版軟體」,那我猜想這個國家有一半以上的大學生都是駭客了吧XD;「喜歡Google/Firefox甚於MS/IE」,怎麼不說喜歡Unix-Like甚於MS-Windows?(大概這樣子就剩沒多少人了orz)「看過《駭客任務》n遍」?我看了矽谷大盜n遍了也沒跟比爾叔叔一樣會賺錢或跟夾不死叔叔一樣會作簡報啊:cry:;「相信"只要有心,人人都可以是駭客"」,喔~我開始期待星爺來參加了:p。
好啦,我知道這只是為了宣傳新書所作的活動而已,而且我也不是hacker,只是一個小肉腳,還是不要太認真好了orz。
太好笑了,我只能說這真是一針見血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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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已經過了好幾天了,還是想把這段紀錄一下。話說最近有點小忙,但是「再忙,也要偷看CES轉播」,於是就在CES當天的上午偷偷上網,一邊coding一邊看比爾叔叔表演。好吧,無可否認的比爾叔叔的簡報技巧跟夾不死大神比起來還是差遠了,不過下面這一段真是有趣極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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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聊天的時候爆吉給了我一個有趣的網頁:40件只會發生在電影裡頭的事。真的是又諷刺又好笑啊,影片拍攝的手法,是否在不知不覺中慢慢被定型、形式化了呢?或是好萊塢式的影片已經對我們看電影的習慣影響太多,而漠視了更多具有獨特性、創造力的東西呢?
畢竟我不是讀電影的,所以也只能隨便想想罷了。
iPod Giveaway #7: Design a Steve Jobs Movie Poster
記得12月底剛看到的時候,只有幾張的惡搞海報而已,沒想到過了一個禮拜無意中再逛回去的時候,已經多了這麼多了啊……
Trading Jobs跟i,Pod真是好笑斃了,老杯杯穿皮衣也是很酷的啊!